武汉租房新规出炉 每间房最多住两人 租房合同30天内要备案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2017年11月17日丨中国网站排名丨分类: 网站备案丨标签: 网站备案

  长江商报讯(记者江楚雅)11月9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新版《武汉市住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要求出租房合同内必须注明每套房、每间房的居住人数上限和人均面积,合同签署后30天内要到社区相关机构备案。同时,根据武汉市2014年实施的相关租房规定,出租房屋每间房居住人数不能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应不低于5平方米。

  据介绍,该示范文本是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应要求作出的修改,在房屋出租人的身份属性(如是原始产权人还是被委托出租)、分租情况下居住条件的限定、租户权益保障等方面规定更为明显和明确。

  比如,除房主要出示房产证、租户要出示身份证外,新示范文本明确提出:房屋属于共有、转租房屋的,应提供全部所有产权人或原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此外,武汉还将对胶囊房开展综合治理,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此类出租房由于改变房屋结构,可能给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并对周围业主产生噪音等扰民影响,一直是业主投诉的重点之一。新规再次强调,为避免群租和“胶囊房”等问题,示范合同要求应明确房屋居住人数及上限,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市政府的规定。在分租情况下,合同里要注明分租卧室的使用面积。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各区已成立联合执法队,将对全市出租住房进行全面摸排,对核查认定为群租违规出租行为的,向租赁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候表示:“从此类规定来说,规范性不断增强,对于武汉当前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对于租房合同的备案要求,实际上也是为了让租赁背后的操作更加具有时间节点,这样类似的租赁备案也是为了保障出租者和承租者的权利。而对于人均居住面积来说,不低于5平方米也是为了防范各类类似群租的做法出现。类似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当前此类租赁市场规范性和引导型的特点。而这些内容过去没有规定,也说明过去对于租赁市场的关注还是比较粗放的,现在管控方面更趋于精确化。”



上一篇:
下一篇:



已有 0 条评论  


添加新评论